关于印发《上海市建筑工程综合创优观摩工作指导意见》的通知 ( 2019-08-20 )

沪建安质监〔2019〕54号

 

各有关单位:

  为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建筑工程综合创优观摩活动,推动全市建筑工程质量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,总站对综合创优观摩的工作要求作了调整修订。现将《上海市建筑工程综合创优观摩工作指导意见》(详见附件)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  原《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综合创优观摩工作指导意见》(沪建安质监[2017]23号)同时废止。

 

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

2019年8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