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信标题:
建设项目消防验收
来信编号:
网[2019]000107912
来信时间:
2019-08-08
来信内容:

您好,我们公司于2019年6月完成仓库建设,现在就剩消防未做验收。联审平台内已做相关资料上传、申请,但目前由于贵部门与消防部门权责转换,所有业务暂停,截止今日,仍未开展消防验收工作。原计划于8月进行试生产,但所有工作都因为消防验收工作停滞。请问,究竟什么时候能开始进行消防验收工作?谢谢。



发布日期:
2019/08/08 12:00:00
回复单位:
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
回复内容:

同志:您好!您于2019年08月07日信访反映的事项收悉。您咨询关于本市化工产业消防验收办理事宜。已与您电话告知,可前往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(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402室)办理。特此告知。